通知公告
转发校研究生院《bat365官网登录入口2016学年博士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6-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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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院、学部:
为贯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bat365官网登录入口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2014〕3号)文件精神,加强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经研究,从2013级起各类博士生需要在博士开题报告完成五个月后进行中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基本要求
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按照《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修订)》(福大研[2016]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进行。
二、考核对象和考核时间
(一)考核对象:2016学年应完成博士中期考核的对象为2013级在职博士、2014级全日制博士生和2013级硕博连读、提前攻博研究生(2015年转博)。
(二)考核时间:1.在职博士生应在入学后的第七学期第五周之前进行;2.全日制博士生应在入学后的第五学期第五周之前进行3.硕博连读和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应在正式转入博士阶段学习的第三学期末之前(注:即硕士入学后的第七学期末之前)进行。
若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完成中期考核视为“延期重新考核”博士生,给予半年考察期,半年后须再次进行考核,若考核结果为“不通过”的博士生(不参加考核者视为考核“不通过”),按照《福州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应给予退学处理。
考核具体时间由各学部、学院或博士点自行安排。建议由学院统一安排时间。
三、考核安排
1.各有关学院按照《实施办法》要求,确定本单位的考核内容、考核答辩具体指标、考核组织方式等,成立中期考核小组(注:在考核某学生时,考核小组组长不能由该学生的导师担任),并形成具体的考核实施方案。
2.博士研究生根据学院安排填写《福州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阶段中期报告》,经导师审阅同意后,可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上录入相关信息申请考核。
3.各有关学院组织完成本单位博士生中期考核,并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中期考核的审核和确认。中期考核材料由学院存档备查。
四、中期考核网上填报注意事项
1. 各学院须提前3天将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答辩的相关信息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接受监督。
2.博士研究生需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上填写中期考核相关信息(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培养管理—中期考核)。
3.中期考核完成后,需在系统中录入中期考核结果,各单位统一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打印《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统计表》,签字盖章后报至研究生院。
五、其他要求
1.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确保博士生导师、博士研究生都能认识到中期考核的重要意义,提前了解中期考核的主要内容,积极为中期考核做好准备。
2.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博士点负责人、博士生导师等相关人员开展充分的讨论,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根据本学科特点进一步明确考核内容,或制订更详细的考核要求,进一步形成具体的考核实施方案。
附件1:《福州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阶段中期报告》
(以上表格可从研究生院网页下载专区下载)
福州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