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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校社科处bat365官网登录入口福州市第九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5-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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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福州市第九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和科学、民主、公平、公正的原则,激发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福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为全力推进福州新区开放开发,在更高起点上加快建设闽江口金三角经济圈,推动福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学科评审组和成果形式
1、本届评奖设置5个学科评审组:(1)马列•科社组(含马列科社、党史党建、政治学、哲学、宗教学);(2)经济学组(含经济理论、应用经济、统计学);(3)社会学组(含社会学、法学、管理学、人口学、民族学、新闻与传播学);(4)文史组(含文学、语言学、艺术学、历史学、考古学、图书馆学、情报与文献学);(5)教育学组(含教育学、体育科学)。
2、申报的成果形式包括:(1)专著;(2)调研报告、决策咨询研究报告;(3)论文(系列论文);(4)工具书、科普读物;(5)教材、古籍整理;(6)译著。
申报者需根据申报成果的内容和性质,自行选择相应的一个学科评审组和一种成果形式进行申报。
三、申报具体事项
1、申报对象:我市个人和集体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以及市外的作者研究福州问题的成果可申报参评。
2、申报范围:凡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由出版社正式出版和在各级公开刊物(即有“CN”号)发表的社会科学类科研成果,均可申报参评。由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批准的年度重点调研课题成果(课题目录见市委办公厅bat365官网登录入口组织年度重点课题调研的有关通知)且在《福州调研》刊发或公开发表的可参评。不宜公开发表的内部调研报告、决策咨询研究报告,被县处级以上单位采纳的决策咨询研究报告,附相关证明,亦可参评。
确定成果时限的依据:以第一次出版社出版印刷的时间为准,不以再版、再印时间为据;刊物发表的以第一次发表为准,不以转载和摘登的日期为据;内部调研报告,根据其被采纳应用的时间确定;福州市年度重点课题调研成果以立项年度为准。
3、申报要求
(1)个人作者限报2项;联名成果,由主编或第一作者具名申报并视同个人成果;以单位或课题组署名的集体成果,申报数量不限。
(2)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以其中独立完整的单本著作申报。
(3)公开出版的论文集不能参评,但其中单篇论文可作为个人成果形式申报。主题集中的个人论文集,可作为专著形式申报;主题分散的个人论文集,只以其中单篇论文形式申报。
(4)围绕同一专题,作者相同、标题相同的一组论文,可作为系列论文申报;虽围绕一个专题但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或作者各不相同的一组论文,不视为系列论文,只能以其中某单篇论文申报。
(5)社科类译著申报时,论文应附外文原件或复印件;专著至少应附外文原件(复印件)的一个章节。用外文撰写发表的论著,论文要求附整篇译文,专著要求附不少于1万字的中文内容摘要。
4、下列成果不在此次申报受理范围:
(1)已获市政府、省属厅局及以上奖励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2)境外出版或发表的成果;
(3)文学艺术作品、文学性的人物传记、描述性的资料书、新闻报道和宣传性文章,以及电子音像作品;
(4)版权有争议的成果。
四、材料报送
1、参评成果一式6份(其中未匿名处理的原件1份,匿名处理的原件或复印件5份),填写《福州市第九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一式2份、《福州市第九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简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简表》)一式6份。按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申报表格须由申报者本人签名及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审核内容包括:(1)申报资格是否符合上述规定;(2)根据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著作权是否存在争议,有无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3)评审材料、申报手续是否符合要求;(4)《申报评审表》、《申报评审简表》中,成果简介引用的事实和数据是否准确、客观;(5)参评成果是否经过匿名处理。
3、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5日。
4、联系人:黄瑞枫,电话:22865053;办公地址:旗山校区山北行政楼东324室;
附件:1.福州市第九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
社科处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