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bat365官网登录入口2019-2021年度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和定点维修制度,经委托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确定了39家2019-2021年度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整车维修保养”企业和10家2019-2021年度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轮胎维修经营”企业。
我处经过现场实地考察及开会研究,从这39家“整车维修保养”企业和10家“轮胎维修经营”企业中,选择了福州车百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和福州鹏驰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这两家即具有
“整车维修保养”又有“轮胎维修经营”资质的企业为我校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
1、定点维修企业信息
(1)企业名称:福州车百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鼓楼区东浦路西段114号
仓山区金山金林路36号
联系人:施友团
联系电话:13799360065
(2)企业名称:福州鹏驰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仓山区建新镇洪江路2号浦上工业园B区55座
联系人:张秒秒
联系电话:13799956257
2、服务期限:2019年11月7日——2020年11月6日
3、维修车辆范围:学校所有公务用车除以下特殊情况外应按规定在上述两家定点维修企业维修。
(1)保修期内的车辆,可按规定到生产厂家指定的4S店进行维护保养;
(2)保险公司理赔的车辆维修,可按规定自行选择维修企业;
(3)因公出差时发生故障的车辆,需要紧急维修无法到定点维修企业维修的,按规定程序经我处车辆管理科确认后可就地、就近维修;
(4)因定点维修企业技术等条件原因无法维修的车辆,或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因条件所限不能在定点维修企业进行维修的,按规定程序经我处车辆管理科确认后可到非定点维修企业进行维修。
上述车辆的维修情况应在维修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维修信息录入省公车管理系统。
原定点维修企业福州市仓山区永进汽车维修服务中心和福州鑫海祥汽车修配有限公司协议服务期到2019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前还可在原定点维修企业进行维修保养等服务。在此期间在福州市仓山区永进汽车维修服务中心和福州鑫海祥汽车修配有限公司维修的车辆相关情况应按非定点维修企业的规定录入省公车管理系统。
4、维修车辆操作流程和规定
各车辆维修单位维修前必须填写《福州大学公务车辆保养维修审批单》,并由车辆管理科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车辆维修。
维修车辆的具体操作流程和规定请详见:
(1)《福建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整车维修保养)协议-福州车百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2)《福建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轮胎维修经营)协议-福州车百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3)《福建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整车维修保养)协议-福州鹏驰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4)《福建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轮胎维修经营)协议-福州鹏驰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5、省公车管理系统
所有公务用车的维修信息必须录入省公车管理系统,各车辆维修单位维修前请与后勤处车辆管理科程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591-22869642。
6、其他注意事项
(1)定点维修企业需提供的校财务报销材料:
①发票
②《福州大学公务车辆保养维修审批单》
③《车辆维修送修单(平台)》
④《车辆维修结算单(平台)》
⑤《维修结算单(维修企业)》
(2)晋江校区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参照本规定执行。泉港、厦门两个校区的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需根据当地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的相关文件制定相关制度并报备车辆管理科后执行。
(3)送修单位的任何人员不得向维修企业提出招标文件承诺以外的其他要求。
(4)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将组建省直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工作监督管理小组,成员由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管理负责人代表、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代表等组成,负责处理送修单位、中标供应商相关投诉事宜。
福州大学后勤管理处
2019年11月19日
附件:1、福州大学公务车辆保养维修审批单.xls
2、福建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整车维修保养)协议-福州车百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doc
3、福建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轮胎维修经营)协议-福州鹏驰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doc
4、福建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整车维修保养)协议-福州鹏驰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doc
5、福建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轮胎维修经营)协议-福州车百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doc